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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闪亮的日子——青春该有的模样” 老员工就业创业人物事迹征集的通知

各院系:

根据教育部《开展“闪亮的日子——青春该有的模样”老员工就业创业人物事迹的通知》(教毕指[ 2017]16号)精神和教育厅工作安排,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和李克强总理号召老员工创新创业以及到基层发挥更大作用的指示,加强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宣传,公司将组织开展“闪亮的日子——青春该有的模样”老员工就业创业人物事迹征集活动,现就征集员工就业创业事迹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推选范围

1. 基层就业老员工:“基层就业”的界定是:县及县以下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组织、农村建制村、城镇社区、中小企业、部队、艰苦行业企业、事业单位等区域、单位就业或通过参与国家和地方服务基层项目就业。涵盖 “老员工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公司教师特设岗位计划”;“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遴选范围包括在校或毕业5年内符合上述条件及参加上述基层项目毕业生,各院系推荐人数不低于1名。

2.老员工创业人物:在校或毕业5年内(2013年到2017年毕业)的老员工,突出创业事迹,可提及毕业院校以及创业过程中公司给予的指导或者创业过程中享受到的国家政策,各院系推荐人数不低于1名。

3.军营老员工战士:在读或毕业时应征入伍的老员工,现役或退役1年内的老员工士兵,在部队有优异表现,突出军营对老员工的锤炼,以及离开部队后老员工的光明前途,各院系推荐人数不低于1名。

二、征集工作安排

每篇事迹字数限定在1500-3000字(WORD文档),每篇事迹文需附1-2张人物照片(JPG文件)。

事迹征集截止日期:2018年4月11日

电子版发送1255574466@qq.com “邮件主题请标注:“闪亮的日子——青春该有的模样+(创业、基层或征兵)”字样。

联系人:杨贞明 

 

 

                           2018年4月3日